如何申请成立职工代表大会?

我单位属于企业运作的事业单位,现职工想申请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但受到单位阻挠,以事业单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请问:事业单位如何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当涉及到国企改制、企业合并分立、裁员等重大事项,为满足《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程序性要求,总是涉及到企业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以完成民主性事项。但经查询,国内没有统一范围适合当下企业、相对明确的职代会规则,因此在法律法规检索的基础上,总结如下相关职代会设立及表决流程,以供参考。

1、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立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的选举、构成及权利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国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特点作出相应规定。以下围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进行总结。

(1)职工代表的选举

l 关于职工代表名额,上海市规定,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30名,详见下方表格。《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5%确定,最少不少于30人。

【企业管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设立及表决
l 关于职工代表的选举,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全体职工2/3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l 关于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20%,女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占一定比例。

(2)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3)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l 【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主席团人数,上海市规定,职工代表人数在30-100人的,主席团可以设3-5人。

l 【专门小组】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由职工代表担任,成员人选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l 【联席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企事业单位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企业管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设立及表决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结合《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如下:

l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l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l 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l 如果是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企业管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设立及表决
2、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

(1)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2)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7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闭会后向全体职工公布。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最后,关于工会与职代会的区别,职代会是协调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二者不可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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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7
当涉及到国企改制、企业合并分立、裁员等重大事项,为满足《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程序性要求,总是涉及到企业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以完成民主性事项。

但经查询,国内没有统一范围适合当下企业、相对明确的职代会规则,因此在法律法规检索的基础上,总结如下相关职代会设立及表决流程,以供参考。

1、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立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的选举、构成及权利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国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特点作出相应规定。以下围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进行总结。

(1)职工代表的选举

l 关于职工代表名额,上海市规定,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30名,详见下方表格。《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5%确定,最少不少于30人。

l 关于职工代表的选举,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全体职工2/3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l 关于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20%,女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占一定比例。

(2)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3)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l 【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主席团人数,上海市规定,职工代表人数在30-100人的,主席团可以设3-5人。

l 【专门小组】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由职工代表担任,成员人选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l 【联席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企事业单位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结合《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如下:

l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l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l 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l 如果是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第2个回答  2020-11-17
文档介绍:职代会一般程序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2、进行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职代会的宣传工作。 3、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划分选区并进行代表名额分配。通常按全体职工人数的 3%-20%,职工代表要确保生产员工不少于 50%,高层领导不多于 5%,办公室职员不少 于 2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 20%。 4、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下发《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确定职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 5、收集代表提案。(至少 1 周提前征求职工意见) 二、 召开职代会预备会 1、确定选举主席团 3 人,推荐职代会执行主席。 2、由筹备领导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综合职工提案,分类梳理,提出职代会的主要 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表决)、确定代表。 4、通过职代会议题和会议程序(表决)。 三、 召开职代会的程序 1、执行主席核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简单说明职代会目的、意义,介绍 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2、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做工作报告(随机)。 3、专题议题(宣读提案、宣读决议草案)。4、各代表团(组)分组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对需要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 酿,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向主席团报告。5、主席及副主席代表发表 3 分钟内的演讲。5、选举职工主席、职工副主席人选等。6、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形成决议(逐项进行)。7、企事业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随机)。8、宣布大会闭幕(致闭幕词)。关于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 使民主管理权利机构。为加强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经公司研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职代会的主要任务:1、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委员;2、审议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详见
第3个回答  2020-11-17
关于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合理合法处理公司经营模式的变革、薪资福利的调整、规章制度的修定、劳动争议等情况。据此,公司计划在年月日正式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广大职工就企业的生产、安全、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可通过职代会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目的

在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变革、薪资福利的调整、规章制度修定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问题时可得到合理解决,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 、职工代表大会发起

由人力资源部发起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全体员工初选能代表本部门或联合部门的代表候选人。

三 、职工代表大会监管形式

1.每一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工代表重大提案;

2.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委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3.每月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处理提案的受理、审核等工作;

四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架构

1.职工代表大会主席1名,主导职工代表大会全面工作;

秘书长1名,提案的整理及会议的安排工作;

2.设立职工代表常务委员15名(含主席、秘书长);

3.设立职工代表78人(含主席、秘书长、职工代表);

五 、职工代表的职责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常运作:

(一)、职工代表的职责:积极听取本部门或联合部门的意见,对管理模式变革、薪资福利的调整、规章制度修定等提案内容,认真分析与相关归口部门沟通解决对涉及多数人并或就自已的力量无法解决的,即时将提案递交常务委员会委员;准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并就某些问题发表意见,并对会后相关工作作跟进。

(二)、常务委员会职责:审查职工代表提交的提案并进行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提案整理、分类、登记后,分别送交公司对口部门负责处理、实施,对重大问题的提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监督检查提案的落实,及时反馈提案落实情况,汇总、总结提案落实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书面报告。

常务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提案征集处理和落实的具体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提案征集、处理的一般程序:

1.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一事一议的要求,填写提案表。由代表组集体名义提出的,需由代表人签名;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的,还要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职工代表同意并签名决意递交职工代表会决议。

2.根据既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又切实可行、合乎提案要求的原则,由常务委员会与归口部门协商后,提出立案建议,并形成提案审查报告。
第4个回答  2020-11-17
【企业管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如何设立及表决

劳动法ICU
03月17日 ·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当涉及到国企改制、企业合并分立、裁员等重大事项,为满足《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程序性要求,总是涉及到企业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以完成民主性事项。但经查询,国内没有统一范围适合当下企业、相对明确的职代会规则,因此在法律法规检索的基础上,总结如下相关职代会设立及表决流程,以供参考。

1、职工代表大会的设立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的选举、构成及权利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国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特点作出相应规定。以下围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进行总结。

(1)职工代表的选举

l 关于职工代表名额,上海市规定,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30名,详见下方表格。《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5%确定,最少不少于30人。

l 关于职工代表的选举,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分公司、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全体职工2/3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l 关于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20%,女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占一定比例。

(2)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3)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l 【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主席团人数,上海市规定,职工代表人数在30-100人的,主席团可以设3-5人。

l 【专门小组】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由职工代表担任,成员人选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l 【联席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企事业单位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负责人、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4)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结合《劳动合同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如下:

l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l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l 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l 如果是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

(1)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2)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7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闭会后向全体职工公布。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不得变更。

最后,关于工会与职代会的区别,职代会是协调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二者不可相互替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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