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2-02
于情、于理、于法,我都建议不要继续你们的婚姻了。
于情说,他坚持不给你过下去了,感情都没有了,还有必要继续持续下去吗?你们才新婚不到半年,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怎么能保证以后就幸福。结婚太仓促了,彼此都不了解。
于理说,你去找他部队领导是什么意思呢?现在社会,不是以前了,组织出面就能解决问题,这是个人幸福,如果他铁了心不和你过,领导也没办法,因为你们没有结婚证,法律不承认的婚姻,他单位怎么会保障呢,反而起到不好的效果。你让他在单位里出丑,把事情闹大,只能无法收场,坚定了他离开你的决心。
于法说,法律只保护登记过的婚姻,没有结婚证,就没有法律凭证,你们在法律上并不是夫妻,录像没用的,那只是事实,缺乏法律凭证,你没有法律支持的。
我的意见,你们好好沟通,交流,找出矛盾所在,一定要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看看是不是不可调和,如果还能调和,那就继续过下去,尽快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无法调和,就趁早分手,不要去他部队闹,没什么效果的,只能让他出丑。你得不到什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28
首先你这个不算军婚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摘自百度百科“军婚”词条
不能取得军婚资格的话,探亲车船费部队不报销,不能享受军婚特别享受的婚假、产检,配偶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的,不触犯破坏军婚罪。
你要是还没结婚,最好先到部队政工机关补办报告,配偶最还不要是服役地人员(不过现在放宽了),如果已经结婚了,想办法托关系补办相关手续吧,毕竟一个军婚的名义可以终生受益。
第3个回答 2008-12-02
如果你真的想跟他过,就去一次吧,说不定你们会消除误会,不到不得已,千万不要做威胁他之类的事,也尽量不要去找领导,给他一个面子那样感情就彻底没救了.我也是军嫂,他们也不容易,还是先弄清楚他不想过的真正原因吧,只有这样才能挽救婚姻,做为我们只有多宽容些,相信你们一定会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