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深圳一家公司做业务,接到一个订单,因为朋友想炒单就没把货款(大概有7万人民币)交与公司,结果公司很快就知道了并报了案,帐户被冻结了,朋友单没炒成.6个月后朋友被抓进派出所,以职务侵占罪名被拘留.请问,朋友把货款全部退还给公司,罪刑会减轻吗?如果公司帮朋友写求情书罪刑是否又会减轻呢?公司写求情书时间受限制吗?结果要判刑多久呢?请好心人帮忙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