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旨在推动全球贸易的自由化进程,而关税税率的降低是其核心内容之一。WTO通过两种主要方式促进关税税率的降低:
首先,WTO成员国间在特定时间达成新协议,协议要求所有成员国对某些具体贸易品的关税税率统一降低,甚至最终趋向于零。在这个过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税率降减的幅度、时间以及产品类别上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要求。
其次,新关税主体加入WTO时,需要与原WTO成员国就关税税率削减的步骤和程度进行协商。如果协商结果得到WTO成员国的投票批准,那么加入后的新关税主体与原有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税税率将得到降低,最终目标也是趋向于零。
对于第一种谈判方式,WTO现有147个成员国,达成一致协议的交易成本较高,容易出现谈判难度大、沟通不畅的情况。例如,1999年西雅图WTO谈判和2003年WTO墨西哥坎昆谈判均未达成共同协议,都是这种困难的体现。
对于第二种谈判方式,目前约有26个关税主体正在申请加入WTO。WTO接纳新成员的历史显示,特别是当一个关税主体具有重要经济地位并与其他关键成员国之间存在复杂经济、政治战略利益时,入世谈判往往需要经历长时间的协商过程。例如,中国加入WTO的过程就相对漫长。
FTA是FreeTradeAgreemen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最初表现和基础模式是RTA(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TradeAgreement)。有时,FTA、RTA也表示基于相应贸易协定的自由贸易区或准自由贸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