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的内部机构设置旨在高效管理城市事务,其主要由九个职能处室组成: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包括文秘、信息管理、档案保密、安全保卫、计算机网络建设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的答复工作,以及后勤服务等。
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和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机构编制、人员招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编制指导和党群工作等。
宣传教育处: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包括系统宣传、新闻发布、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创建文明行业和单位等。
行政审批处:负责市政、园林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认定、审核和备案,以及市级立项项目配套设施验收工作,指导县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
综合计划财务处:负责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预算编制,监管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和设备管理科技工作。
城管一处:负责城市市政、绿化、环卫、河道管理和养护市场培育,指导大修工程和防汛防台工作。
城管二处: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管理,包括市场培育、行业监管和应急预案编制等。
建设管理处:负责局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督,以及应急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工程管理处:参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安全质量监督、市场准入等具体事宜。
最后,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