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1黄金周的假期里.去到美丽的桂林旅游.可是在旅游的过程中.通过导游的介绍.去到一家叫"刘三姐文化艺术中心"的珠宝首饰店.本人在里面购买了一些首饰.谁知道竟然是假货.因为黄婉秋是这家珠宝店的老板(黄婉秋是刘三姐的扮演着).作为公众人物.大家都对其店里的东西十分信任.而在购买的时候.店里的销售员也一再承诺是真货.说我们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拿去国家质检中心去验.并且黄婉秋也承诺一定是真货.可是当我购买后.拿到当地的地方质检总局检验.检验一出竟然是假货.(购买的单据和发票.还有质检的报告.以及和黄婉秋的合影)都齐全.!
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获得赔偿!望大家指点指点.十分感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