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柱是剪跨比不大于2还是高宽比不大于4的柱?

按《混凝土高规》规定,短柱是指剪跨比λ≤2的柱。剪跨比可按《混凝土高规》(6.2.6-4)式计算,其弯矩和剪力值不做强柱弱梁和强剪弱弯的调整。如果柱的反弯点在柱高中部时,λ≤2和高宽比 ≤4是近似等效的。 ∵ ∴如果λ≤2,则≤4 《混凝土高规》第6.4.4条中对填充墙引起的短柱情况,采用柱高宽比不大于4的要求是近似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操作。

规程[1]和规范[2]都规定,柱净高H与截面高度h之比H/h≤4为短柱,工程界许多工程技术人员也都据此来判定短柱,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确定是不是短柱的参数是柱的剪跨比λ,只有剪跨比λ=M/Vh≤2的柱才是短柱,而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H/h≤4的柱其剪跨比λ不一定小于2,亦即不一定是短柱。按H/h≤4来判定的主要依据是:①λ=M/Vh≤2;②考虑到框架柱反弯点大都靠近柱中点,取M=0.5VH,则λ=M/Vh=0.5VH/Vh=0.5H/h≤2,由此即得H/h≤4。但是,对于高层建筑,梁、柱线刚度比较小,特别是底部几层,由于受柱底嵌固的影响且梁对柱的约束弯矩较小,反弯点的高度会比柱高的一半高得多,甚至不出现反弯点,此时不宜按H/h≤4来判定短柱,而应按短柱的力学定义--剪跨比λ=M/Vh≤2来判定才是正确的。但实际设计时一般先用H/h≤4为短柱。实用。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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