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神,凡员工在提成、激励等奖金发放日前离职的,尚未发放的奖金不予发放。违反劳动法么?

3. 凡员工在提成、激励等奖金发放日前离职的,尚未发放的奖金不予发放。
4. 本办法是在公司销发[2015]1号2号文件基础上的补充,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并有
权根据市场及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这两条属于霸王条款么?

离职后不发放提成和奖金不合法。提成和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都应当发放劳动则好的工资。如果制度界定了离职后是否发放奖金,通常是按照制度走的,劳动仲裁、法院会支持企业和劳动者的制度约定。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提成,并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提成的事实存在的,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提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于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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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9
如果双方约定了工作多少(产生多少业绩),发放多少提成工资的,提成工资视为工资组成一部分,不得因为员工离职不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和第6条的规定“提成工资”属于劳动者工资的范畴。如果公司真的在离职时不发提成工资,可在保留好单位关于提成工资发放的相关制度。如未有公司出具的有其盖章的书面销售提成制度的,可采用录音、电子邮件、同事证言或者其他项目的提成情况等其他方式来佐证。
其他激励性奖金属于单位自主权,双方有约定从其约定。追问

小白,表示不是很理解。。。就是说不违反劳动法么?

追答

部分违法,关于提成工资离职不支付的部分违反劳动法。如果企业真的按规定执行,离职员工不发提成工资,员工可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要说明按照哪项证据证明单位拖欠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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