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观念。 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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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双向的、互相影响的。社会因人的存在而存在,又因人的发展而发展,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又带给人们更大的发展空间。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看,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一份社会责任。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自古以来,东西方的哲学家都认为,社会是有契约的,人一生下来就与社会存在着“自然”或“强加”的合作关系。不论何种形式的契约,都包含着责任意识。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阐述中,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还是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蕴含着社会责任的理念。没有这个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就是空想。
人与社会的关系,大多以公民个人、家庭、企业、组织机构、团体、单位等渠道显现出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就是增强公民个人、家庭、企业、组织机构、团体、单位等各个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首先要增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社会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努力做到:一、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重要地位,加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杜绝违背科学发展观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二、要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包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强社会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各项工作等。三、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对人民负责、致力于社会发展的态度,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表率。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和改进领导艺术,加强和提高管理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是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具活力的经济组织形式。企业应当努力做到:一、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不生产、出售有害人民健康的产品,不从事有违社会公德的生产行为,杜绝坑蒙拐骗消费者的行为。二、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要严格遵循《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尊重职工的人权、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三、自觉保护环境。不从事有损生态环境的生产和服务。四、讲诚信、守约定、遵合同,不为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违企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事情。五、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关爱社会,反馈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家庭的参与。一是家庭的自身建设。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关爱、平等相待,同舟共济、相互鼓励,积极向上、和谐相处。二是家庭的法治意识。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制观念,有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家庭与外界发生关系,既要符合一般习俗、遵循社会道德规范,更要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家庭的道德规范。家庭成员要崇尚科学,积极进取;与邻里街坊相处要谦虚平和;对社会公共事业要热心参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理想。从广义上理解,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树立热爱祖国的信念,为国家的富强、文明、民主作出贡献。从狭义上理解,每个公民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习惯,承担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要培养积极向上、努力进取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要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文明程度;要有爱护自然、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
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最核心的问题是诚信。诚信对个人而言,属于道德的范畴;对社会而言则显现为社会的品质。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社会诚信是个人诚信的集合。诚信是衡量人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标尺。没有诚信就不会有社会责任意识,更不可能履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有了诚信、才能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平等友爱;有了诚信,才会尊重别人,关爱别人、帮助别人。总之,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前提和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规范。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随着国际环境的巨大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在国际局势总体趋于缓和的情况下,国家安全仍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和不确定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与核心。没有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就根本不可能有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和颠覆。国防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
  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科技安全是指国家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文化安全是指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一)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法》专门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具体罪名。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国防安全法律制度主要由《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虽然缺乏有关经济安全的专门立法,但很多经济法律法规都包含了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规定,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功能。
  (四)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为了维护国家的网络和信息安全,我国制定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处罚办法。
  (五)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的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部分是我国制定的有关生态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另一部分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生态安全保护的条约。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为了保证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国家制定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新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追问

只谈到一个方面 没有说国家安全观念啊

追答

国家安全加了啊

追问

恕我眼拙 没看出来

追答

一 二 三 都是国家安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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