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3-03-11
补贴对象
1.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内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5年内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毕业5年以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2017年1月1日后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3.在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对与区内外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每月收入低于当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按当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2019年7月1日起,在区内企业就业的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对赴区外企业就业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100%的生活补贴(汉族高校毕业生给予50%的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与区内外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的按当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住房补贴;对赴区外企业就业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100%的月度住房补贴(汉族高校毕业生给予50%的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5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路费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探亲路费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1.区内创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独资公司等),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对合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合伙人数领取相应的启动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名高校毕业生不论创办(包括合伙创办)企业数量多少,在全区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2.区外创业政策。对毕业5年内在区外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每人6万元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和每年最高2.4万元的场地租金、水电费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2017年1月1日后毕业5年内,并取得营业执照,在我区返乡村(不含镇、居委会、社区)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返乡村包括返回原户籍或者非原户籍地。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在高海拔(4500米以上)和边境乡村创业的,每人6000元一次性安家补贴;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3年。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场所内创业,且实际发生房租和水电费的。根据全年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原始凭据计算总费用,如总费用低于2.4万元,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如总费用高于2.4万元,按照2.4万元给予补贴,最长5年。租用经营场地返乡创业的,对其给予经营场地租金和水电费月度补贴,每年最高可支持2.64万元,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对在高海拔和边境乡村创业的,对其给予场地租金和水电费月度补贴,每年最高可支持2.88万元,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营业场所自主创业的,对其5年内免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