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711185打电话来没有接到,不知道是啥意思

如题所述

(新型手段)谨防发生假冒司法工作人员查案监管银行帐户的“新型”电话诈骗案
日前,海门市局通过信息研判,发现外省发生一种新型的假冒司法工作人员查案监管银行帐户的电话诈骗案.
一、简要案情
1、2010年12月25日,事主许某接到个电话059711185,说他有两封快递没签收,让受害者打059187551039,打过去以后对方说最近破了一起100多万的诈骗案,要受害者将兴业银行34000余元新开张建行卡。密码为178035,将卡内的钱转到新办的银行卡内,办好后打13538869578,民警叫杜平,受害者按“规定”办理了一张卡,后发现卡内现金被骗。
2、2010年12月27日,当事人陈某称其接到称其参与洗钱犯罪的电话后,按照对方提示操作,到新罗区西城人民路建行(莲花分理处)开了一个新账户(帐号:6227001882530066623)并存入148897元后发现发现被骗。
二、“新型”作案手段特点分析
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冒充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对象、诈骗原由、诈骗过程等与之前持续发生的案件均是一样的,唯有不同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省去了银行柜员机这一载体,而是更进一步,改用手机银行这一载体实施诈骗了,作案更隐蔽了。
何谓手机银行,简单地说其实就是将个人银行帐户与个人手机号码捆绑在一起,利用电脑进行对外转帐、电子商务、缴费等业务,当你到银行欲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时,都会按要求填写“注册手机号码”来与你的帐户捆绑在一起,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注册手机号码”来作文章的,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时都会要求事主到银行新开一个帐户,且都会要求事主开通手机银行,而填写的“注册手机号码”和卡密码都要由其提供(理由是便为监管,从中发现事主是否参与洗黑钱),事主之所以会被骗都认为帐户号码没告诉犯罪嫌疑人且银行卡又在自己手上,认为无所谓,其实不然,因为你的新帐户其实与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已经捆绑在一起了,当你把钱存入新帐户后,犯罪嫌疑人只要用其手机号码在网上银行转帐操作,就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你的帐户上的钱转入他的帐户了,最终实现他诈骗你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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