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为机动车撞机动车,双方都是五陵面包车,当时我方系了安全带,人无大碍。
对方看起来人也没啥事,自己下的车,自己报的警自己打的120,自己上的120车。
我方司机因为年纪小(23岁),不想给家里和公司添麻烦就没有去医院。
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唯一闹心的是:当时对方去了医院,并声称断了2根肋骨。
我方车俩只买了交强险,对方买的交强险+三责(30W)
我方车辆评估1W4,对方车辆评估1W1
事情过去3个多月了,对方开始一直让我方赔偿,甚至狮子大开口要10W,后来又列了赔偿清单(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但只是他们一面之词,我方没有认这个费用。
我方态度是:按照保险互赔,保险剩下的我方按照主次责任的划分愿意赔偿对方,可是对方就想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本质上想讹人,最近我方收到法院庭外调节的电话,请问我方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