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因为对方人住院,我方人未住院,对方起诉我方

交通事故为机动车撞机动车,双方都是五陵面包车,当时我方系了安全带,人无大碍。
对方看起来人也没啥事,自己下的车,自己报的警自己打的120,自己上的120车。
我方司机因为年纪小(23岁),不想给家里和公司添麻烦就没有去医院。
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唯一闹心的是:当时对方去了医院,并声称断了2根肋骨。
我方车俩只买了交强险,对方买的交强险+三责(30W)
我方车辆评估1W4,对方车辆评估1W1
事情过去3个多月了,对方开始一直让我方赔偿,甚至狮子大开口要10W,后来又列了赔偿清单(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但只是他们一面之词,我方没有认这个费用。
我方态度是:按照保险互赔,保险剩下的我方按照主次责任的划分愿意赔偿对方,可是对方就想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本质上想讹人,最近我方收到法院庭外调节的电话,请问我方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1、如果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认定书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主要责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比例一般是4比6或者3比7,按照这个比例赔偿。
2、应当是按照总损失,按照比例赔偿。
3、对方想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应当按照比例赔偿;收到法院庭外调节的电话,说明对方已经起诉,还是出庭应诉,否则法院按照对方起诉意见判决就被动了,如果你也造成损失,应当反诉,一起要求赔偿。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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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5
那就走法院流程,对方主责,他们承担主要责任。
你方也要把损失计算进来,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损失放到一起计算,然后按责任比例承担。
第2个回答  2018-01-15
对方主张的费用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在对方提起诉讼之后提起反诉。毕竟你们是次要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你们还是要承担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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