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去向

如题所述

人民银行县支行人员去向包含:上调一批、派驻一批、交流一批、内退一批。

1、上调一批:

对于部分年轻干部,尤其是工作能力较强的,很大可能是保留现有的职务职级,将其上调到中国人民银行市级中心支行,继续在系统内部发光发热。

2、派驻一批: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并不完全意味着以后县级就没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机构了。可以看到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了这么一句:“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派出机构的方式履行相关职能。”

也就是说,对业务量大的县区,以派驻机构的方式参与改革,那么就会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在派驻机构,既满足了日产业务需要,也精简了一部分人员。

3、交流一批: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随着改革的推进,其中部分有能力的干部可能会交流到新成立的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其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

毕竟都属于金融板块,部门职责、业务类型和岗位要求基本类似,既分流了人员,也便于下一步继续开展工作。

4、内退一批:

对公务员来说,距退休年龄五年内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那么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机构的撤销,相信会有一部门年龄较大的工作人员不愿意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工作,那么申请提前退休就是最好的办法。

同时,相信组织大概率也会做部分人员的思想工作,保留待遇,提前退休(有可能市级也会如此执行,但绝对不会对县级实行一刀切,毕竟不符合一刀切的要求)。

人民银行会被辞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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