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签了合同的,现在我不想做了,想辞职,我的工资能拿到

你好,我在工厂签了合同的,现在我不想做了,想辞职,我的工资能拿到吗?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应当正常结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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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9
看你的合同,以及公司对于这方面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6-05-19
追答

那个合同没有效得

只是做给别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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