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开庭时家属可以带东西给他吗?

如题所述

首先,我得说明的是,在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前,是不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称作“犯人”的。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在生效判决做出之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只有辩护律师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专用介绍信等手续才能在看守所见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审理。也就是说,除诉讼参与人外,其他人员可以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旁听,被告人的家属也就可以通过旁听看到被审理的被告人。但是,在旁听中,家属不能和被告人讲话,且必须遵守法庭审理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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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3

不允许给东西,需要经看守所检查后才可以,可以带少量吃的,但是也需要法警检查后才能当场食用。

庭审一般都能见到犯人,但当庭是不允许交流的。开庭之后分别是法庭调查、法庭辩护、法庭调解、评议宣判等环节,不一定会当庭宣判,还有择日宣判。如不懂程序环节,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即开庭审理)、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开庭审理的结果就是裁判(即判决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满足生效的条件后即成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予以执行。

扩展资料:

在刑事审判时,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为了解案件事实经许可可以发言。一般不能发言。,如果家属不是辩护人则不能发言。一般家属只能在庭审时听一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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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5-06
1、被羁押的犯人开庭时,家属不能带东西给他。
2、根据法律规定,犯人在被收押至判决生效以前,只能与辩护人(律师)会见,不得与近亲属及其他非办案机关的人进行接触。
3、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时,犯人近亲属可以在法庭旁听席参与旁听案件的审理,但双方不得直接接触,包括会见、谈话、交换物品等。
第3个回答  2016-01-12
不能带东西给犯人,目的为确保审判的顺利进行,也为犯人的人身安全考虑,判决后,家属可以送些吃的到看守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1-12
绝对不可以追答

只能送去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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