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红发票还能二次作废吗?

如题所述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冲红发票还能二次作废吗
是的,当月开出的发票,如果发现错误,直接在开票系统里面作废就可以了.当月开具的发票是可以正常进项作废处理的,因为未跨月没有进项纳税申报,因此不支持红冲.
如果是跨月了,普通发票可以在开票系统里面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先要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局审批之后才能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

作废:是在开票当月,所开发票与实际不符,可将其作废,重新开具。红冲:本月以前开具的发票,已经记账,无法作废,只能是开具相同的“负数”发票将原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发票开具错误或者是有退货的情况,若是本月可以直接作废,但要是隔月的发票就只能够开红字发票冲回了。

出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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