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叙事视角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7
许多年前热衷于网文,也尝试了一把。我发现网文要想写得很长,无法用第一人称。原因在于视角受限,“我”的所知所感无法串联事情的始末过程,必然会有断片。猛然想起金庸的几本武侠小说,没有用第一人称的。同样还有四大名著。

后来知道了有个叫热奈特的法国人把写作视角分为三种。

零聚焦,又叫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即我们常用的第三人称旁观者的模式。此时小说中的人物也许是蒙在鼓里的,尤其处于复杂的事件中,而作为读者,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看得一清二楚。如此,叙述者(或读者)的信息量总是大于小说中任何人物。这种视角最适合通过冲突的紧张感生产戏剧化剧情,读者看在眼里,小说中角色浑然不知,于是处处险象环生,曲折跌宕,真为他们捏一把汗啊。

内聚焦,又叫主人翁视角,主角得到的信息与读者等同。一般写作者马上会想到,这不就是第一人称嘛,所知即所得。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第三人称也可以用来作为内聚焦。譬如侦探小说,若用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去写前因后果,不就把谜底摊给读者了嘛。这里,不得不佩服柯南道尔——柯南道尔说“这个技巧我是模仿爱伦坡的,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通过助手华生的角度去叙述,一问一答,娓娓道来,真相也由之浮上水面。再想想,名侦探柯南好像也是哟。

外聚焦,角色知道的信息比读者多,却不说,只通过各种行动向读者展示其中小部分。似乎有点难理解,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海明威的作品。对话时一切尽在言外,一举一动皆有其背后目的,即他所谓的“冰山理论”。《白象似的群山》就是典型,通过恋人间的聊天暗示读者,女孩怀孕了,男友却满不在乎,要求女孩去堕胎。然而通篇没有出现怀孕和堕胎的字眼。两人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可字里行间充斥着“垮掉一代”的堕落与悲观,他们用酗酒和纵情麻痹自己,细究起来真是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另外,博尔赫斯的《玫瑰角的汉子》(出自《恶棍列传》)也用了外聚焦,凶手就是“我”,可“我”偏偏隐瞒实情。许多读者猜中了,又不敢确定。直到许多年后博尔赫斯在他的另一篇小说《罗森多华雷斯的故事》(出自《布罗迪报告》)揭晓谜底。这篇用第一人称外聚焦的小说奇诡烧脑,妙趣横生,且写作难度也远高于第三人称外聚焦。

那么,我们下笔前,何不考虑一下视角问题?余华用第三人称写《活着》时困难重重,直到他改为第一人称后豁然开朗。我虽没读过《活着》,但大概知道余华一定受制于人物的情感。零聚焦虽然全知全能,但未免有点倾向于无感情的“零度”(罗兰巴特提出),真实性也会受到质疑。而内聚焦的优势恰恰是人物情感的表露,自然可信,毕竟让人物自己发言远胜于旁人的口口相传啊。如此,也达到了余华的目的——让虚构的小说更像亲身经历的纪实散文,方能打动人。

其实还有更复杂的多重选择性视角,例如伍尔夫的《到灯塔去》——伍尔夫果然是最伟大的女作家,勃朗特姐妹、简奥斯丁、乔治桑不及她的原因也在此——写作技艺的差距,我们下回再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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