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和居屋

如题所述

公屋和居屋是香港的两种公共住房类型。
公屋,即公共房屋,是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的房屋。公屋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子女无继承权。公屋的租金相对较低,申请公屋的资格也有严格的规定。
居屋是“居者有其屋计划”的一部分,由政府根据该计划兴建,旨在为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公营房屋。居屋的产权不完整,不可以转卖,除非向政府缴交了地税差价。
总的来说,公屋和居屋在权利、租金和房屋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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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0
公屋以前叫做「廉租屋」, 意思是指一些由房署兴建的廉价出租单位. 入资格的市民能够用比市价相对廉宜的价钱, 向中国香港 *** 申请租住这些单位. 以解决本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问题.

居屋是房署根据「居者有其屋计划」所兴建的单位. 目标是让本港的中产人士能够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居所. 居屋单位是不出租的, 而是以稍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单位. 由于是出售单位, 因此居屋单位比公屋单位的居住环境好得多, 拥有较接近私人屋宛的质素.,公屋 :
公共房屋是 *** 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 *** 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
居屋: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设有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计划)以协助市民购置物业自住。这些出售单位属于受资助的公营房屋,所以买卖及按揭均有若干限制。,参考: housingauthority,公屋只许租,及特许人士租住,居屋则可租可卖,亦可租给任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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