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退休的老人补发工资

如题所述

按绝对额补发养老金:月养老金低于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养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于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养老金在3550。
自2014年10月以后陆续退休的中人所发放的都仍然是按照2014年工资标准计算出来的预发养老金。既然是预发养老金肯定就要比正式养老金相差不少,所以就有了题主所说的何时补发退休金之说了。要补发首先就必须等正式方案出来才行,只有正式方案才有计算的各种数据和要素,否则谁也没有办法。
为了使中人退休后的养老金不减少、不吃亏,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的顶层设计中,就把中人改革以前的工作年限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并_用了10年的过渡期,使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的计算本来就比较复杂,现在中人的养老金计算中又加了个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涉及到的各种数据_集、程序运作,不但工作量大,计算起来也更复杂,使得各地的正式养老金方案迟迟难于出台。
到2018年3月27日止,已有上海、江西、贵州、北京等地正在陆续发放和补发中人的正式养老金。其他省估计也应该快了。
所谓的“中人"是指2014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在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却要在到达法定年龄以后才陆续退休的人员。这些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因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所以就无法体现他们的工作业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条 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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