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周岁的小明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价值5000的电脑 这一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如题所述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13岁的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价值5000元电脑属于实施了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法律分析
民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代理,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者经相对人催告后法定时间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民法上的效果。
首先,民法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只有13岁,超过八周岁,但未成年,因此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小明用自己的零花钱与第三人订立了标的额5000元的买卖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显然与小明的年龄、智力不相符。通常情况下,13岁的孩子正在上初中,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电脑并非一名初中生的硬性需求,如果真的需要,应当告知父母,请求父母代为购买。与常见的学习用品相比,5000元的买卖合同与13岁的小明的年龄、智力不相符。
最后,总结一下,13岁的小明实施了与自己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有待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3
13周岁的小明,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价值5000的电脑。这一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必须经过小明的父母追认才有效。如果小明的父母不同意追认,小明可以将电脑退还给商家。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09
效力待定。如果父母同意,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父母不同意的,可撤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5-23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13周岁的小明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价值5000的电脑,如果法定代理人认为价格过高,可以与商家协商退货。商家如果不同意,可以考虑走诉讼途径解决。商家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定代理人知情,可以拒绝退货。
第4个回答  2022-05-19
民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代理,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者经相对人催告后法定时间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民法上的效果。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