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想以自己的名字办房产证,我该怎么操作呢?

我94年结婚,06年父亲单位房改,由我和哥哥购买已故父亲的房子产权,哥无钱,我出资购买了45平米的产权和房屋拆迁公司置换了62平米的一套住房,妻子于2015年9月份过世,房管局正办房产证,我这房子想以我的名办,该怎么操作?

依据《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您的描述,1、您欲进行变更登记。2、原则上变更登记需相关权利人进行声明及相关权属操作。3、您可以先到房地产登记部门明确目前的权属状况,然后依据登记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操作。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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