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身体状况延缓的,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病例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学生家长出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
有一些学生年满6周岁后,出于一些特殊原因没有入学的,要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延缓入学证明》,才可以延缓入学。
扩展资料:
延缓入学的注意事项:
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