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承兑与提示付款的区别?

如题所述

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是不一样的。

通俗理解: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拿着票去找付款人,问他票据到期后会不会给自己付款;如果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就是接受了承兑,那么持票人就等着到期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付款人拒绝承诺到期付款,就是拒绝承兑,那么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开具拒绝证明,然后拿着拒绝证明去找自己的前手或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就是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拿着票据去找付款人,要求他付款。  

扩展资料:

提示承兑期限: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见票即付汇票,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1个月。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除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以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提示付款的当事人:

提示付款的当事人指提示人和被提示人以及票据交换所。

1、提示人:提示人通常指持票人。持票人包括各种持票人,即记名汇票的持票人、受票人、取得汇票的持票人等;持票人,既指其本人,也可以是其委托的代理人。

2、被提示人:被提示人通常指付款人和付款人的保证人。

付款人是指已经承兑汇票或者设有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付款人破产、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时,分别向其破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其继承人提示付款。

保证人是在为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保证其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的票据债务与付款人或者承兑人相同。在付款人不履行其付款义务时,持票人可向其保证人提示付款。

3、票据交换所:票据交换所是指由金融机构为交换票据而设立的一种组织,以便利汇票的持票人顺利进行清算。

持票人通过向其开户银行在票据交换所交换汇票的,其法律效果与其本人亲往付款人处所提示付款相同。

提示付款人,应当是持票人或他的代理人;接受提示付款的人,则是付款人本人。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付款人以外的人,如付款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向他的法定代理人提示付款;企业分立、被兼并后,向新产生的企业法人提示付款;企业破产后,向其破产清算组织提示付款;付款人死亡时,向其继承人提示付款等。

提示付款同时还是持票人的一种权利保全行为。因为经过提示付款,而付款人拒绝时,持票人才能要求付款人出具拒绝证明,并依据拒绝证明,行使对前手的追索权。依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不能出具拒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不提示付款,就无法保全持票人的追索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提示付款 百度百科-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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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8
承兑实际上是承诺付款,只有承兑人承诺付款后才涉及到提示付款的问题,所以,提示承兑肯定是在提示付款之前。
所谓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人见到出示的票据后作出承诺的行为。
所谓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
通俗点说,提示承兑是“你要承诺兑付”,就是你现在承诺到时候你一定会付,一般分为银行承诺或者企业承诺,所以经过承诺兑付的票据分成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就是“到时候了该付钱了”。
承兑人和付款人在承兑后产生了重合,付款人跟承兑人是一个人。
两者的期限是不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28
银行汇票不需要承兑,见票即付,商业汇票才需要承兑。
这两个有先后的,先去提示承兑,再提示付款。例如银行承兑汇票,如果银行愿意承兑,那就过些日子再去提示付款,这些日期都有规定;如果由于什么原因银行拒绝承兑,再行使追索权找别人付款。
商业汇票要等到期后的10天内才能提示付款,银行汇票不用等。规定要在提示付款的当日拿到款,但是可以拖,不过会收到罚款,法律上还很变态的规定了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也就是可以拖6个月,如果罚款吃得消的话,怎么罚,也有规定。
第3个回答  2020-09-29

提示付款是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提示承兑是要求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承诺到期会支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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