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填报时间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的填报时间

您好,《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之后简称B表)是年报表,申报时间是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打个比方,属期为2019年的B表的申报时间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申报条件是要将2018年1月至12月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报完。如果是当年设立的,则需要申报经营时间的当月至12月的A表后才能申报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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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6

第2个回答  2019-01-10
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附件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的规定:“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追问

那我这种所得税都是季报的,是不是b表在19年3月底之前都能报?

追答

2018年第四季度的,在2019年15日前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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