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施特劳斯,英文名是Johann Strauss。奥地利非常有名的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钢琴家。出生于音乐世家,不仅音乐基因非常强大,当然也和他后天的努力有着很大的联系。
我记得书上写的是,他的爸爸约翰•施特劳斯就是自学成才的音乐家,建立了当时的音乐王朝,被称为“圆舞曲之父”。约翰超越了他的父亲,创作了《蓝色多瑙河》。
他一生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863年以前。在这个时期,他基本遵循维也纳圆舞曲的古典模式,但是相较于父辈的作品来说,更具有他那个时代雍容又高雅的活力。
第二时期为1864—1870年。在这个时期,他的创作已经趋于成熟,《蓝色多瑙河》就是那个时候的作品,这部作品后来被誉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可见奥地利文艺界对他的作品的认可。(下图是蓝色多瑙河一隅)
第三时期为1871—1899年。在这个时期,他主要从事轻歌剧创作。《蝙蝠》(1874)和《吉卜赛男爵》(1885)这两部作品,在奥地利轻歌剧当中脱颖而出,是约翰优中选优的作品。(下图是吉普赛地区一隅)
约翰施特劳斯一生的音乐作品有很多,《蓝色多瑙河》巩固了他“华尔兹王”的地位,以创作圆舞曲见长,约翰•施特劳斯一生追随父亲的足迹,为奥地利的音乐史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1825年10月25日出生于维也纳。施特劳斯自幼爱好音乐,梦想成为职业音乐家。他19岁时就举办了一系列音乐会,并在各地巡回演出,获得的成就使他很快就与父亲齐名。1848年,他访问罗马尼亚并举办音乐会,这期间他在当地居民的鼓动下推翻了奥地利领事。在维也纳发生革命的时日里,他是国民军乐队的队长,指挥了《马赛曲》和他自己创作的革命进行曲和革命圆舞曲。他的名声在革命以后愈益提高。1851年开始了富有成就的去国外的第一次巡回演出。自1853年起,施特劳斯担任宫廷舞会音乐指挥;1863—1870年,担任奥匈帝国皇室和王室的宫廷舞会乐队队长之职。1870年,作为圆舞曲和舞曲作曲家处于荣誉高峰的施特劳斯(他当时已经写作了大约340首圆舞曲和其他舞曲)转向舞台乐的创作。他写了17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曲,在这些作品中,绝大部分都由于其低劣的歌剧脚本而宣告失败,或很快以半失败而烟消云散。1872年,施特劳斯的美国之行轰动一时。在1894年举行庆祝斯特劳斯从事艺术活动50周年庆祝会时,他收到了来自全世界的祝贺和授予他名誉会员称号的证书,这一切显示出这是一次真正胜利的盛会。1899年6月3日,他在短时期卧病以后于维也纳去世。
斯特劳斯的创作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斯特劳斯虽然又写出了著名的《南国玫瑰圆舞曲》、《春之声圆舞曲》、《皇帝圆舞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