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是如何具体划分的,越具体越好!

如题所述

哈哈,我是最佳答案!
1996年6月1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准》(国函[1996]2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长沙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通知》(湘政函[1996]8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市辖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设立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二、相应调整5个市辖区之间的行政区域范围。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区的行政区域及四至范围是:
①芙蓉区:辖原东区韭菜园、府后街、五里牌、浏正街、文艺路、解放路、都正街、朝阳街、人民路9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马王堆(不含五一、火焰、友谊、高桥4个村)、东岸2个乡和火星镇。区人民政府驻韭菜园路62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东岸乡与长沙县星沙镇、朗梨镇乡界为界;南面以原东区与南区界沿人民路至花桥及浏阳河为界,与雨花区接壤;西面以黄兴路为界;北面以中山路、八一路、迎宾路、湘湖渔场、马王堆乡、东岸乡与综合农场乡(场)界为界,与开福区毗邻。
②天心区:辖原南区裕南街、金盆岭、城南路、书院路、南大路和原西区坡子街、学院街7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大托乡和雨花亭乡的石人、新开、渔场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劳动路樟树园9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芙蓉路(识字岭起)至新中路、韶山路、中意路至洞井乡与大托乡乡界为界,与雨花区接壤;南面以大托乡与长沙县暮云镇乡界为界;西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北面以人民路(识字岭起)原东区与南区界至黄兴路、五一广场至沿江大道为界,与芙蓉区、开福区毗邻。
③岳麓区:辖原西区麓山南路、银盆岭、桔子洲、望月村4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岳麓山、望岳2个乡和望城县天顶乡。区人民政府驻银盆南路89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南面以望城县坪塘镇、九江乡与市区县界为界;西面以望城县雷锋镇、黄金乡与市区县界为界;北面以望城县星城镇与市区县界为界。
④开福区:辖原北区望麓园、伍家岭、新河、清水塘、北站路、黑石渡、民主东街、上大垅和原西区西长街、如意街、通泰街11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福安乡、长沙县捞刀河镇(含原沙坪乡)、望城县霞凝乡。区人民政府驻蔡锷北路393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综合农场、捞刀河镇与长沙县星沙镇、安沙镇乡界为界;南面以五一西路至黄兴路、中山路、八一路、迎宾路、综合农场与湘湖渔场、马王堆乡、东岸乡乡界为界,与芙蓉区、天心区接壤;西面以湘江主河道中心线为界;北面以霞凝乡与望城县丁字镇、捞刀河镇与长沙县北山乡乡界为界。
⑤雨花区:辖原南区左家塘、候家塘、井湾子、圭搪4个街道办事处,原郊区黎托、洞井、雨花亭3个乡(不含石人、新开、渔场3个村)和马王堆乡的五一、火焰、友谊、高桥4个村。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4号。行政区域四至范围:东面以黎托乡与长沙县聚梨镇、黄兴镇、跳马乡乡界为界;南面以洞井乡与长沙县跳马乡、暮云镇乡界为界,西面以芙蓉路(识字岭起)至新中路、韶山路、中意路至洞井乡与大托乡乡界为界,与天心区接壤;北面以人民路(识字岭起)至花桥及浏阳河为界,与芙蓉区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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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1
1、开福区(北)与芙蓉区(中东)的界线为:
  湘江一桥东头往东——沿五一路到黄兴中路口北折——至中山路口往东——至迎宾路口北折——沿烈士公园南墙和东墙——穿过年嘉湖(属开福区)与跃进湖(属芙蓉区)之间——沿跃进湖北岸——到浏阳河——逆浏阳河至修建中的马泉路口——大致沿修建中的马泉路到星沙镇界。
  此界以北为开福区,以南为芙蓉区
  2、开福区与天心区的界线为:
  五一大道(湘江一桥东头至黄兴中路口段)
  3、天心区与芙蓉区的边界为:
  五一大道黄兴中路口(开天芙3区交界)——往南沿黄兴路到人民路口再折向东——到人口路芙蓉路口(芙蓉、天心、雨花3区交界)
  4、芙蓉区与雨花区的边界为:
  人口路芙蓉中路口(芙天雨3区交界)——往东沿整条人口路直到圭塘河——沿圭塘河往下至浏阳河——沿浏阳河往上接长沙县界
  5、雨花区与天心区的边界为:
  北起人口中路芙蓉中路口(芙天雨3区交界)——沿芙蓉中路向南到南二环新中路立交桥折东——沿南二环至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再沿韶山南路折南到井湾路口——此线往南,两区边界开始插花,雨花区越过韶山路和万芙路,接近天心区政府——一直到南三环107国道立交桥,然后再继续蜿蜒往南到长沙县界
  6、岳麓区与其他区界:
  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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