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男方把孩子抢走了,又把孩子带出国了,女方如何可以把孩子要回来?

如题所述

孩子不是财产,判给某一方的是孩子的监护权而已,夫妻双方都有抚养、监护的义务,孩子跟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基本原则。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依判决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先到法院去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离婚协议,判决之后再依判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毕竟抚养权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执行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应当积极的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做调解工作,尽可能的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最大化的避免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
强制执行抚养权属于强制执行行为,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为避免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因此一般不会强行带走孩子,而是通过合法程序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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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2-01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是父母双方的孩子,既然由父亲带走了,就由他去,父亲还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吗?放心过好自己吧,不要再为孩子操心了,等有缘再见吧。。网友建议,仅供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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