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构成(Interaction of Color),即色彩的相互作用,是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创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过程。色彩构成是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它与平面构成及立体构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色彩不能脱离形体、空间、位置、面积、肌理等而独立存在。
自然界的物体五花八门、变化万千,它们本身虽然大都不会发光,但都具有选择性地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性。当然,任何物体对色光不可能全部吸收或反射,因此,实际上不存在绝对的黑色或白色。
多种色彩组合后,由于色相、明度、纯度等不同差别,所产生的总体效果称为综合对比。这种多属性、多差别对比的效果,显然要比单项对比丰富、复杂得多。事实上,色彩单项对比的情况 很难成立,它们不过是色彩对比中一个侧面,因此,在创作和设计实践中都较少应用。设计师在进行多种色彩综合对比时要强调、突出色调的倾向,或以色相为主,或以明度为主,或以纯度为主,使某一主面处于主要地位,强调对比的某一侧面。
两种以上色彩组合后,由于色相差别而形成的色彩对比效果称为色相对比。它是色彩对比的一个根本方面,其对比强弱程度取决于色相之间在色相环上的距离(角度),距离(角度)越小对比越弱,反之则对比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