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综合工时制的一种。
是指完成某项工作时,需要连续运转。为了保证工人休息和完成生产任务,将24小时分成两个换班区间,每个换班区间为12小时,三个作业班进行轮番上班。
这样,每天都有一个班的人在休息,其余两个班正常工作,三班循环运行,常见的作息方式是做四休二。这样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员工收益和休息的需求。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此类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这个特点使得工作时间无法固定的员工工作时间安排既可以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能满足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只有不定时工作制可以做到最为灵活的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有效减少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班两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