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的司法解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对《食品安全法》第48条第三款
 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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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3-31
食品安全法目前没有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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