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编教师,今年考上邻县一所学校的教师岗位。报考前学校和教育局都开了同意报考证明,“如果被录用将积极配合档案和人事关系的转移”。但是现在却不给我转档案,原因是:8年服务年限未满(我到现在只做了不到4年)。我怎么做才能去到新学校上班?
找了,他说他没有权利。听县领导和编委的意思。我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