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合同期间不给上保险
2、和单位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不是员工。
3、有底薪,但是每个月必须得完成公司制定的任务指标底线才给发底薪和一定的提成,否则一分不给,而且收入的发放经常是一拖再拖。
4、以单位还没盖章为理由不给劳动者一份合同(签合同时签了2份)
5、在工资表的题目上竟然写是“**单位大学生实习补助费用”,但是我们都是毕业生,都是正式应聘工作来的,已经工作了至少2个月了
6、不管发多少钱都扣一定的营业税
7、某些补助钱或者奖励钱,说不发就突然宣布不发了
请您分析一下以上情况分别是否违法?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