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地理学的概述

如题所述

生态学与地理学之间的新兴边缘科学。研究各类生态系统的空间分布、结构、功能及演替等规律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协调平衡机制。运用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围绕人类与地理环境的相互关系,研究生命系统与地理系统之间的整体性与相关性,系统行为的目的性,以及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机理及其调控方法与途径。既研究改善地理系统结构,达到生态学上的最佳结构状态和提高生产效率;又需考虑协调系统内部联系,改善和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人类对地理环境的盲目开发利用,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干扰和破坏了生态系统的自然平衡和循环,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研究使现代地理学具有“生态化”的趋势。
地理学的生态观点首先由美国地理学者巴罗斯(H.H. Barrows)于1924年阐述人文地理学研究对象时提出,他提出“人类生态学”方向,主张地理学的目的不在于考虑环境本身的特征与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是要研究人类与自然和生物环境间的相互影响,从这些作用过程、机制的探讨到环境政策的制定和环境的整治。70年代生物地理学中的生物地理布局方向,如科克斯(C. B. Cox)认为生态地理学是生物地理的3条主线之一,生态地理学研究“生物在今日所在之处如何一起生活”,主要反映了生态学和植物地理学的观点。
生态地理学着重研究地理环境中诸要素的整体效应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和意义。生态系统内在结构中生产、消费、分解等功能的发挥以及同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维持着动态平衡状态和自然循环过程。任一生态系统中这种状态和过程的破坏所引起的后果都不是孤立的,会引起地理系统的链锁反应。一般而言,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地理环境的恶化。故对地理环境中处于不同自然带的各类生态系统的发生与起源、适应与演化规律的研究,如何维护生态平衡,积极建立新的生态平衡,是当前地理学研究的重点;而人类生态系统的管理和调控(包括人工生态系统)亦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在生态规律与地理规律的结合点上, 开拓地理学研究,有利于深入阐发生态的演化与人类作用机制,可为人类合理开发利用地理环境,提供信息依据的实践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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