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阅读中《宋史刘甲传》的翻译是什么?

如题所述

【翻译】:

刘甲字师文,是淳熙二年进士,屡经升官做到度支郎中。出使金国,到达燕山。自从绍兴以后凡是出使遇到忌讳,爱辞谢宴席,都不能豁免,这是秦桧规定的。九月三日,金人设宴招待刘甲,因这天是宣仁圣烈皇后的忌日,他推辞赴宴。还朝后被任命为工部侍郎。程松任四川宣抚使,吴曦做他的副手,派刘甲为兴元府知府、利东安抚使。当时蜀地出兵失败,令人攻陷西和、成州、吴曦焚毁河池县。在此之前,吴曦已经派姚淮源献四个州给金人,金人铸了印信立吴曦为蜀王。刘甲向朝廷告急,请求下令命两个宣抚司合力捍卫抵御。

吴曦派后军抵制王铖,准备将赵现带书信给刘甲,刘甲援引大道理拒绝。吴曦双派他弟弟吴旼邀请刘甲见面。刘甲呵斥赶走吴旼。朝廷很久才略微听到吴曦反叛的消息,韩侂胄还不相信,刘甲的奏章送到,满朝震惊。朝廷命吴总担任鄂州知州,大量赐给他金钱,让他招募,晓谕兵士,做好进入四川的准备。不久,安丙等人诛杀了吴曦。金人进屯八里山。刘甲分派部队进守各个关口,潼川的守卫部队驻扎在饶凤等待敌人。金人知道有防备,退去。皇上考虑刘甲精诚忠信,任他为宝谟阁学士,赐给衣带、鞍马。这年,和议达成,朝廷听说彭骆与安丙关系不好,写信问刘甲,(朝廷)又让他嘱咐安丙裁减、淘汰士兵不要太过分,以及要访求四川有用的人才。自从杨辅被召回朝廷,西部的很多事情,朝廷的意见很多由刘甲决定。第二年,任命刘甲代理四川制置司事。在此之前,对于来安抚四川的大臣,诸将都侍奉他。

有叫作互送礼的名目,实际就是贿赂。刘甲下令首先废除这一项。安丙增收田税,刘甲命下属官吏讨论,从一府情况来看,每年减收共一百六十万缗、米麦一万七千石,边地百姓感动哭泣。嘉定七年,死在任上,享年七十三岁。刘甲年幼丧父,多受磨难,母亲生病,割大腿上的肉朝奉。平时经常说:“我没有别的长处,只是脚踏实地罢了。”白天所做的事,晚上一定要写下来。写文章平易朴淡,有奏议十卷,理宗下诏追封谥号“清惠”。

【原文】:

刘甲字师文,淳熙二年进士,累官至度支郎中。使金,至燕山。自绍兴后,凡出疆遇忌,俱辞设宴,皆不得免,秦桧所定也。九月三日,金宴甲,以宣仁圣烈后忌,辞。还除工部侍郎。程松为四川宣抚使,吴曦副之,以甲知兴元府、利东安抚使。时蜀口出师败纽,金陷西和、成州,曦焚河池县。先是,曦已遣姚淮源献四州予金,金铸印立曦为蜀王。甲告急于朝,乞下两宣抚司协力捍御。曦遣后军统制王铖、准备将赵观以书致甲,甲援大义拒之。曦又遣其弟旼邀甲相见,甲叱而去之。朝廷久乃微闻曦反状,韩侂胄犹不之信,甲奏至,举朝震骇。朝廷命吴总知鄂州,多赐金钱,使招谕诸军为入蜀计。寻,安丙等诛曦。金进屯八里山,甲分兵进守诸关,潼川戌兵驻饶风以待之。金人知有备,引去。上念甲精忠,拜宝谟阁学士,赐衣带、鞍马。是岁,和议成,朝廷闻彭辂与丙不协,以书问甲,又俾嘱丙减汰兵卒勿过甚,及访蜀人才之可用者。盖自杨辅召归,西边诸事,朝论多于甲取决。明年,命甲权四川制置司事。先是,大臣抚蜀者,诸将事之,有所谓互送礼,实贿赂也。甲下令首罢之。丙增多田税,甲命属吏讨论,由一府言之,岁减凡百六十万缗、米麦万七千石,边民感泣。嘉定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甲幼孤多难母病刲股以进生平常谓吾无他长唯足履实地昼所为夜必书之为文平淡有奏议十卷。理宗诏谥清惠。

【出自】:《宋史》

【宋史简介】: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全书有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计四百九十六卷,约五百万字,是二十五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

【宋史特点】:

《宋史》的特点是史料丰富,叙事详尽。两宋时期,经济繁荣,文化学术活跃,雕版印刷盛行,编写的史书,便于刊布流传。科举制的发展,形成庞大的文官群,他们的俸禄优厚,有很好的条件著述。加之统治者重视修撰本朝史,更促成宋代史学的发达。修撰本朝史的工作,在北宋前期由崇文院承担;王安石变法改革官制后,主要由秘书省负责。官修的当代史有记载皇帝言行的起居注,记载宰相、执政议事及与皇帝问对的时政记,根据起居注、时政记等按月日编的日历,详细记载典章制度的会要,还有编年体的“实录”和纪传体的“国史”。元末修撰的这部宋史,是元人利用旧有宋朝国史编撰而成,基本上保存了宋朝国史的原貌。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5年),字大用,哈萨克蔑儿乞部人。亦作托克托,亦作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元朝末期政治家、军事家。其祖上跟随蒙古军从哈萨克草原来到中原。伯父伯颜,元顺帝妥欢贴睦尔即位后任中书右丞相,独秉国政达八年之久。父马札儿台,仁宗以来即居要职,伯颜罢相后即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修黄河民工起义,组织抗元红巾军。于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职流放云南,后被中书平章政事哈麻假传元惠宗诏令自尽。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阿尔拉·阿鲁图:(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儿剌部人。著名元朝末期重臣。阿尔拉·阿鲁图继脱脱之后,主持了纂修辽、金、宋三史,颁《至正条格》等工作,特别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尔拉·阿鲁图主持的。虽然在参与修纂《宋史》的人之中,阿尔拉·阿鲁图名为都总裁,但他素不识汉字,因而并没有参与实际编修,但他在财政、管理、史料提供上给予了莫大支持,因此在元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农历10月,三史皆修成,中书右丞相阿鲁图奏进。《宋史》在三史中虽然是最后完成,但只历时两年半。阿尔拉·阿鲁图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时间上是相当仓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尽管如此,《宋史》仍为极其重要的史书,为二十四史之一,至今仍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在这一方面,阿尔拉·阿鲁图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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