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服务质量有哪些评价内容

如题所述

对监理服务质量的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方面。
(一)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的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1.业主(监理委托方)和承包商(被监理单位)的评价
业主和承包商的评价反映了设备监理单位服务质量外部认可的程度。一般可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的形式,制作、发放并收回与委托监理内容有关的表格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此外,也可以通过调查监理合同执行和完成情况来作出评价。
2.设备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评价
通过对设备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可以有效掌握设备监理单位提供高水平监理服务在其内部管理制度上的保障程度。但目前这方面的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
(二)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的内容包括对设备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和数量的评价,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的评价,对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监理设备的评价和对监理取费费率的评价。
1.对设备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和数量的评价
设备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服务质量的高低归根结底是要依靠设备监理工程师。因此,配备与被监理项目相适应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关重要。评价时可从监理机构完成某项监理任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数量着手进行,主要考察设备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人员是否齐备、工作时间能否满足建设要求、人员配置与所采用的监理组织结构是否一致等。
2.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的评价
对被监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考评,主要可从实施过程和最终结果两方面进行。前者主要考察能否及时调整,后者着重考察目标能否实现、实现程度怎样,更重要的应考察监理机构在实现这些目标上贡献的大小。
3.对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分析、验证和检验装备的评价
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分析、验证和检验装备,特别是相关的检测仪器是实现监理目标的必要技术手段,考评时主要看其能否满足监理检测对仪器种类、数量以及使用情况等的要求。
4.对监理取费费率的评价
监理取费费率的高低,一方面反映了设备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的高低,另一方面也是衡量监理工作能否高质量完成的重要指标。国家虽制定了取费标准,但为适应市场竞争,各监理单位的费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取费费率作为监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指标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若取费过低,则失去了完成监理任务所必需的物质保障,就可能导致削减人员、缩短工作时间、降低工作深度,监理服务质量也就不可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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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6

整治监理市场低价中标,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力量携手出击!-工保网

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与投资的管理控制有着重要意义。本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频繁发生多起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设监理制度暴露出多个方面的行业发展问题,对于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的把控作用也日益减弱。为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改变监理行业发展现状,国家主管部门与监理行业组织近年来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努力,其中之一即是解决监理行业“低价中标”问题。

低价中标

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对包括工程监理费在内的五项服务价格,取消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价。这一措施的本意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理市场的各项资源配置,实现优胜劣汰、去粗取精的改革目的。

但在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与市场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的环境背景下,监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价,反而令监理取费失去了政府保护与有效监管。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发展初期,国家对于监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企业资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因而导致大量不具备相应资质实力的小企业涌入监理市场。这类小型监理企业往往人员较少,经营成本较低,提供实际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员也多为项目承接后临时聘用,且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从监理企业增长数量与监理服务项目数量来看,市场日益呈现“僧多粥少”的尴尬局面,因此业务竞争愈演愈烈。

在国家取消监理服务费指导价,实行市场调价后,这种市场竞争日益呈现恶性发展态势,“价格”成为决定能否顺利中标的重要因素。为了承揽监理业务,大量的监理企业在投标活动中相互压价,甚至低于监理成本价报价,最终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取费标准被不断拉低,监理市场价格严重失衡,市场竞争陷入恶性循环。

1、“低价中标”带来的行业影响

“低价中标”,可以说是影响建设监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主要与根源问题。在缺乏有效的监理取费监管机制下,监理服务费被恶性竞争一再拉低,直接导致监理服务质量也随之下降,优质监理人才不断流失,监理监管作用不断减弱,监理行业发展陷入困境。

监理服务质量降低

受限于监理服务费用收取过低,监理企业在实际监理工作中不得不放低工作水平和服务标准,以降低自身监理服务成本。如聘任一些没有实际监理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节省工资支出;缩减实际监理服务人员数量,减少整体运营费用和成本。这都将导致工程监理服务质量的降低,为项目质量与安全生产埋下风险隐患。

监理人才流失严重

相较于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人员,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较为复杂,工作压力较大,对从业人员的资质能力要求较高,但在薪酬收入方面,工程监理却远远低于上述人员,以致于业内长期流传“一等人搞开发,二等人搞设计,三等人搞施工,四等人搞监理”的说法。这种不健康的职业发展现状导致大量的优秀监理人才流失,监理企业出于降低成本考虑,也主要聘用缺乏实际监理经验的新人或已退休人员,导致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能力水平大大降低。

监理企业发展受困

从长远发展来看,专业的技术人才、技术设备、先进的管理模式经验都是监理企业必须积累的重要企业资源。但在监理取费标准较低的现有市场环境下,监理企业大都处于“紧衣缩食”状态,难以吸引专业监理人才,无力购置专业技术设备,很难积累有效的监理实施管理经验,因此,企业缺乏发展后劲。

2、整治低价中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

针对建设监理市场长期存在的低价中标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宏观调控与行政管理,引导与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竞争。与此同时,建设监理行业自律组织也日益发挥有效的自律监管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正式开展工程监理改革试点,依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监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1

工程监理企业严禁低于工程监理成本价承揽业务;严禁恶意低价竞争、压价竞争;严禁签订阴阳合同;严禁采取低收费中标,承接后减少服务内容、降低监理工作质量。

2

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招标的项目,监理服务收费原则上不低于《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水平。服务价格低于《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水平的,在办理直接发包手续时,应提交《监理单位承诺书》

依据试点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将作废标处理;建设单位自主招标的,监理项目与监理企业都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巡查频次;被投诉、举报或检查发现签订阴阳合同的,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

同时,《通知》还要求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竞标;不得迫使监理企业低于成本价承揽业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纳入信用评价,予以信用扣分。

行业联合抵制

除政府市场监管外,监理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也有效引导与规范着监理市场竞争。以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为例,针对省内低于成本价监理招标项目,多次发起不参与低价标竞标,守住行业底线的倡议。

对于部分协会会员企业与非会员监理企业参与低价投标行为,协会一方面对会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另一方面商请其所属的行业协会进行约谈,共同抵制低价招投标行为。

此外,如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还审议通过《山东省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收入调查研究分析报告》,发布“2020-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动态通告”,切实保障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基本权益和合理收入,有效遏制监理市场恶性价格竞争。

监理市场低价中标问题,扰乱着正常监理市场竞争,降低监理服务质量,无论对于监理行业发展还是工程质量安全都有着恶劣影响,建设监理主管部门与监理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强市场与行业自律监管,帮助监理行业摆脱发展困境,真正发挥有效监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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