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长有权免一个市局局长。
参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条,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参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正职领导职务的提名,应当事先征得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同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副职领导职务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扩展资料
参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任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本公安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者报批。
公安分局领导成员职务以及公安派出所警官职务、警员职务的任免,由派出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高安市政府 -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