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委投诉幼儿园老师,有用么

如题所述

是有用的哦!1、幼儿园应属于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性单位,所以工商部门不应管理此事,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
2、因儿童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幼儿园期间,幼儿园的教师负有看护、教育的义务,如受到不正当的伤害,家长可以按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教师履行其讲应尽的义务;
3、如果教师存在故意虐待儿童现象,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正如“hlbuyi”所言,可以向“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如妇联等部门投诉;”
4、也可通过媒体或其他正当渠道反应材料;
5、如果不愿这样做或无法改变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更换幼儿园,这样就至少可以解决儿童不再受到伤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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