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译《明史·列传一百七十七忠义一

如题所述

明史·列传第一百七十七·忠义一
之一:熊鼎传
【原文】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举于乡,长龙溪书院。江西寇LR,鼎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屡胁之,不应。邓愈镇江西,数延见,奇其才,荐之。太祖欲官之,以亲老辞,乃留愈幕府赞军事。母丧除,召至京师,授德清县丞。松江民钱鹤皋反,邻郡大惊,鼎镇之以静。
吴元年召议礼仪,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承诏搜括故事可惩戒者,书新宫壁间。舍人耿忠使广信还,奏郡县官违法状,帝遣御史廉之。而时已颁赦书,丞相李善长再谏不纳,鼎偕给事中尹正进曰:“朝廷布大信于四方,复以细故烦御史,失信,且亵威。”帝默然久之,乃不遣物史。
洪武改元,新设浙江按察司,以鼎为佥事,分部台、温。台、温自方氏窃据,伪官捍将二百人,暴横甚。鼎尽迁之江、淮间,民始安。平阳知州梅镒坐赃,辨不已,民数百咸诉知州无罪。鼎将听之,吏白鼎:“释知州,如故出何?”鼎叹曰:“法以诛罪,吾敢畏谴,诛无罪人乎!”释镒,以情闻,报如其奏。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勿动。”蛙果勿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是秋,山东初定,设按察司,复以鼎为佥事。鼎至,奏罢不职有司数十辈,列部肃清。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县各置二历,日书所治讼狱钱粟事,一留郡县,一上宪府,递更易,按历钩考之,莫敢隐者。寻进副使,徙晋王府右傅。坐累左迁,复授王府参军,召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朵儿只班率部落内附,改鼎岐宁卫经历。既至,知寇伪降,密疏论之。帝遣使慰劳,赐裘帽,复遣中使赵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胁鼎北还。鼎责以大义,骂之,遂与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杀。帝闻,悼惜,命葬之黄羊川,立祠,以所食俸给其家。
【译文】
熊鼎,字伯颍,临川人。元末时乡试中举,主持龙溪书院。江西发生寇乱,熊鼎集结乡兵自守。陈友谅多次胁迫他投降,他不理睬。邓愈镇抚江西,多次召请他来相见,惊异于他的才华,向皇上推荐。太祖要授给他官职,他说母亲年老需要赡养,推辞了,于是留在邓愈的将军府中,参与谋划军事。母亲死后守孝期满,皇帝召他到京城,授官德清县丞。后松江平民钱鹤皋反叛,邻近地区大为惊扰,熊鼎镇抚他们而恢复平静。
吴元年,皇帝召他来讨论礼仪,任命他为中书考功博士。升任起居注,奉诏搜求可引以为戒的旧事例,写在新宫殿的墙壁上。舍人耿忠出使广信回来,将郡县官员违法的情况上奏皇帝,皇帝要派御史去察访。而当时已经颁发大赦令,丞相李善长两次进谏暂时不派御史,皇帝不听,熊鼎偕同给事中尹正进言说:“朝廷广布信用于四方,又因小事派出御史,会失去信用,而且亵渎天威。”皇帝沉默了好久,终于没有派御史去。
洪武元年,新设浙江按察司,熊鼎任愈事,分管台州、温州。台州、温州自从被方氏窃据以后,伪官悍将两百人,非常凶暴。熊鼎将他们全部迁到长江和淮河之间,百姓才安定下来。平阳知州梅镒犯贪脏罪,不停地分辩,几百个平民都申诉知州无罪。熊鼎正要听从,有一个小吏禀告道:“如果释放了知州,问起我们徇私故纵罪来怎磨办?”熊鼎叹气说:“法律是用来诛杀罪人的,我敢因为怕被责罚,而诛杀无辜吗!”释放了梅镒,将情况上奏皇帝,皇帝回复照此执行。宁海平民陈德仲支解了黎异,黎异的妻子多次投诉不得伸冤。一天熊鼎披览案卷,有只青蛙立在案头,熊鼎说:“青蛙不是黎异吗?要真是,就别动。”青蛙果真停在那里不动。熊鼎就逮捕了陈德仲,审讯得知寅情,立刻就治了他的罪。这年秋天,山东刚刚平定,皇帝设置了按察司,又叫熊鼎做衾事。熊鼎到任,上奏罢免不称职的官员数十人,各部贪官污吏得以肃清。熊鼎要考查官吏的好壤,龄是命令郡县各备两份日历,每天记下所处理的诉讼钱粮诸事,一份留在郡县,一份上报御史台,递相更换,按日历查考,下面的官吏没有敢隐瞒的。不久提拔任副使,调任晋王府右傅。因别人案子的牵连而贬官,后又任王府参军,被召为刑部主事。
八年,西部的朵儿只班率领部落来归附,调熊鼎为岐宁卫经历。到了那里,发觉敌寇是假投降,他悄悄地将情况详加论列,报告皇帝,皇帝派使节前来慰劳,赐给他皮裘和帽子,又派中使趟成来召他回京。熊鼎动身后,敌寇果然反叛,胁迫熊鼎折回北方。熊鼎对他们申明大义,斥骂他们,于是与趟成和知事杜寅都被杀。皇帝得到消息后,为他们惋惜伤悼,下令将他们安葬在黄羊川,立祠庙祭祀,把他们的俸禄用来赡养其家属。易绍宗,攸人。洪武时期,从军作战有功,授官象山县钱仓所千户。建文三年,倭寇登陆抢掠。易绍宗在墙上写下大字:“设置将领抵御敌人,设置军队保卫人民。放纵敌人就是不忠,抛弃人民就是不仁。 不忠不仁,怎可为臣!作臣不称职,怎可为人!”写完,命令妻子李氏杀牲备酒活祭自己,诀别而出。他秘密派出游兵抄小路去焚烧贼船,贼兵大惊来救火,易绍宗与敌格斗,将敌人追到海岸边,陷入泥淖中,亲手杀死了数十个倭寇,而自己也被杀害。他的妻子带着遗孤把他的事迹上报朝廷,皇帝赐令安葬祭奠他,把他的事迹刻在石碑上加以表彰。

之二:许逵传
【原文】
许逵,字汝登,固始人。正德三年进士。长身巨口,猿臂燕颔,沉静有谋略。授乐陵知县。六年春,流贼刘七等屠城邑,杀长吏。诸州县率闭城守,或弃城遁,或遗之粟与弓马,乞贼勿攻。逵之官,慨然为战守计。县初无城,督民版筑,不逾月,城成。令民屋外筑墙,墙高过檐,启圭窦①,才容人。家选一壮者执刃伺窦内,余皆入队伍,日视旗为号,违者军法从事。又募死士伏巷中,洞开城门。贼果至,旗举伏发,窦中人皆出,贼大惊窜,斩获无遗。后数犯,数却之,遂相戒不敢近。事闻,进秩二等。时知县能抗贼者,益都则牛鸾,郯城则唐龙,汶上则左经,浚则陈滞,然所当贼少。而逵屡御大贼有功,遂与鸾俱超擢兵备佥事。逵驻武定州,州城圮濠②平,不能限牛马。逵筑城凿池,设楼橹,置巡卒。明年五月,贼杨寡妇以千骑犯潍县,指挥乔刚御之,贼少却。逵遥追败之高苑,令指挥张勋邀之沧州,先后俘斩二百七十余人。未几,贼别部掠德平,逵尽歼之,威名大著。
十二年迁江西副使。时宸濠③党暴横,逵以法痛绳之。尝言于孙燧曰:“宁王敢为暴者,恃权臣也。权臣左右之者,贪重贿也。重贿由于盗薮④,今惟翦盗则贿息,贿息则党孤。”燧深然之,每事辄与密议。及宸濠缚燧,逵争之。宸濠素忌逵,问:“许副使何言?”逵曰:“副使惟赤心耳。”宸濠怒日:“我不能杀汝邪?”逵骂曰:“汝能杀我,天子能杀汝。汝反贼,万段磔⑤汝,汝悔何及!”宸濠大怒,并缚之,曳出斫其颈,屹不动。贼众共推抑令跪,卒不能,遂死,年三十六。
初,逵以《文天祥集》贻其友给事中张汉卿而无书。汉卿语人曰:“宁邸必反,汝登其为文山⑥乎!”逵父家居,闻江西有变,杀都御史及副使,即为位,易服哭。人怪问故,父曰:“副使,必吾儿也。”世宗即位,赠左副都御史。嘉靖元年,改赠逵礼部尚书。
(节选自《明史·许逵传》)
[注]①圭窦:圭形小门。②圮:毁坏。濠:护城河。③宸濠:即下文“宁王”,朱宸濠,被封为宁王。④盗薮:强盗聚集的地方。⑤磔:一种分裂肢体的酷刑。⑥文山:文天祥号。
【译文】
许逵,字汝登,固始县人。正德三年进士。长身大嘴,猿臂燕颔,性格沉静而有谋略。被任命为乐陵知县。正德六年春,流寇刘七等血洗城邑,屠杀官吏。各州县大都闭门守城,有的弃城逃走,有的送给贼寇粮草弓马,请求贼寇不要来攻。许逵就任,情绪激昂地为作战和守城谋划。乐陵原来没城墙,许逵督促百姓版筑城墙,不超过一个月,城墙就建立起来了。他又叫居民在房外筑墙,墙高过屋檐,墙上凿出圭形小门,只能容一人。各家选一个强壮的人拿着刀守候在小门内,其余的人都编入队伍,每天看旗帜的动静为号令,违者以军法论处。又招募敢死之士埋伏巷中,大开城门。贼寇果然进城,旗帜一举,伏兵四起,小门内的人都跃出,贼寇非常吃惊,乱跑乱窜,全都被擒或被杀。后来贼寇多次进攻,多次被击退,于是贼兵相互告诫,不敢靠近乐陵城。此事上报,许逵升官二级。
当时能抗击贼寇的知县,益都县有牛鸾,郯城县有唐龙,汶上县有左经,浚县有陈滞,然而他们所抗击的贼寇数量少,许逵多次抵御大批贼兵有功,与牛鸾一同被越级提拔为兵备佥事。许逵驻守武定州,该州城墙倒塌,城濠填平,连牛马都不能拦住。许逵筑城挖壕,修建楼车,设巡逻队。第二年五月,贼人杨寡妇带领一千骑兵进攻潍县,指挥使乔刚抗击,贼兵稍稍后退。许逵追上去在高苑击败了他们,又命令指挥使张勋在沧州截击贼人,先后俘虏和斩杀二百七十多人。不久,另一部分贼人到德平县掳掠,许逵全部歼灭了他们,声威大振。
正德十二年许逵调任江西副使。当时宁王朱宸濠一党专横暴戾,许逵用法令狠狠地制裁他们。许逵曾经对孙燧说:“宁王敢于专横暴戾,依靠的是朝中权臣。权臣之所以帮助他,是因为贪图他的重贿。重贿,是借口盗贼众多,如今只有剪除盗贼才能使行贿停止,行贿停止,朱宸濠一党的势力就会孤立。”孙燧认为很对,每件事都与许逵秘密商议。到朱宸濠抓捕孙燧的时候,许逵为他争辩。朱宸濠平时就忌恨许逵,问:“许副使有什么话说?”许逵回答:“我只有赤胆忠心!”朱宸濠怒道:“我不能杀你吗?”许逵骂道:“你能杀我,天子能杀你。你这个反贼,将碎尸万段,悔之不及!”朱宸濠大怒,将他一起绑了,拉出去砍头,他屹立不动。众贼兵推他按他下跪,他终究不屈,被杀害,这年他三十六岁。
起初,许逵将《文天祥集》赠给好友给事中张汉卿,但无书信。张汉卿对人说:“宁王府必然要谋反,汝登(许逵)恐怕要做文天祥吧!”许逵的父亲在家居住,听说江西有变,杀了都御使和副使,马上做了一个牌位,换了丧服哭悼。有人奇怪地问他原因,许父说:“那个副使必定是我儿子。”世宗即位,追赠许逵左副都御史,谥号忠节。嘉靖元年,改追赠他为礼部尚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