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不安排工作但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没买社保,去别的单位上班新单位为我购买了社保。请问在法理上我和原单位是否一直存在劳动关系,请说明理由。最好是说说法院是怎么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
原公司应该没经营了吧,但营业执照一直到工商局年审了,几年了没缴税。去过人社那边,说超过两年的追诉期了。不知道怎么办,主要是想补缴前几年的社保。
追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依然存在。何来过了两年追诉期之说?
追问好,太谢谢了哈
原公司应该没经营了吧,但营业执照一直到工商局年审了,几年了没缴税。去过人社那边,说超过两年的追诉期了。不知道怎么办,主要是想补缴前几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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