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补课收费怎么办?可以举报吗?

如题所述

各类学校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主要如下:一、高等教育阶段1、混淆高校文理科分类,对文科生按理科生收费现行高校学费政策规定,文科、理科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理科高于文科。但部分高校不是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文、理科学生的划分标准为依据,而以某些专业文理科兼收为借口,对文科专业按理科专业标准多收学费。2、教材折扣不与学生据实结算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做好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10)规定:“学校代收的教材费用,应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违反规定不清退多收费用的,按乱收费查处”。从实际情况看,个别学校的教材是低价进高价出,有的是出版部门直接以折扣款等名义支付给学校,而学校又未能按实际支付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属乱收费行为。 3、高校收取学生超额度用电电费《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四)第十四条: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而高校存在有向学生收取电费问题。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1、继续收取已取消的学生学籍注册费 按规定学生学籍注册费应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而个别学校却以为学生办学籍的名义直接向学生收取。2、未经审批以联合办学为名变相提高标准收费不按合法程序进行审批,违规与高校联合办学,提高学费标准。目前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高校联合办学形式多样,未经审批变相提高标准的现象依然存在。三、高中教育阶段1、违反“三限”政策按照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现有比例已低于此标准的不得再提高。在择校生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但有的学校是按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比例招收择校生,个别学校在当年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按足额30%的比例招收择校生,超出“三限”政策规定的比例。2、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取补课费且不入学校财务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普通高中除了学费、择校费、电教教材代办费、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有的学校为规避检查,收取学生补课费后不上账,而是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代支,更具隐蔽性。3、在学生书作费中列支电影票和强制学生购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电影票或课外书籍(如家长阅读类书籍)等,按规定应该由学生自愿购,而实际上是学校统一购发放,形式上看是免费的,但实际上学校已从代收学生的书作费中列支。4、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重复收取学费按照规定高中阶段择校生交了择校费后,不能再收取择校生学费,而个别学校收了择校费后继续收取一年到三年不等的学费。5、全统一考试费为了检验教学水平,测试学生学习效果,全每年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所产生的的、评卷费均有参考学生负担。四、义务教育阶段《关于做好免除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年秋季开始,全国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后,乱收费现象得到遏制,但仍存在个别违规问题:1、择校收费时有发生按照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严禁择校,学校不准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实际上,由于城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异常突出,个别学校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借读费问题仍然存在,且名称更加好听,手段更加隐蔽。2、民办学历教育学费未经审批自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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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07
应该是可以的。你向当地教育局举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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