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0-09
你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你缴纳社保的,协商补偿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须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一般是行政责任。劳发 1994 532号《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逾期不缴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2‰,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08-10-09
不需要证据,直接到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找,他们会查单位,单位也很怕的,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等于你们单位在顶风违法。工资即使他们做的高,只要你们口径一致,就是证据,要合伙来办,一个两个就很难了。要不就暗地举报,信件连续写,旧有部门管了,当地劳动局。这种不签定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一定有人管,的确不给上的也很多,他们抓住了一部分人的心理:你们找工作也不容易,不会轻易自己找事。
第3个回答 2008-10-09
证据!就是能证明你和这家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管是什么证据,只要是法律认可的,能证明就行。
要是你现在离职,然后起诉成功了,那你这五年的社保都应该由单位给你补交上。
单位没给你们签合同,但是却雇佣你们了,这样法律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