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只调整主要材料属于霸王条款吗

如题所述

从合同法来说,招标文件属于招标人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的要约,如果要约邀请中的条件投标人觉得不合适自己,可以选择不投这个标。所有我认为不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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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8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对
供应商提出的服务条款
条款都是根据
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收资调研、以及市场情况
等研究确定的
投标人认可就参加招标
不认可就不参加招标
没有强制谁必须如何如何
你也可以编制投标文件时
明确本单位投标与
招标文件存在的差异
因此个人认为不属于霸王条款哦
供参考吧
……
第2个回答  2019-06-18
“霸王条款”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实践中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影响工程推进。《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均对禁止无限风险等霸王条款作了强制性规定。与下列招标文件及所附合同条款相同或意思相近的表达,可能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变化超过发承包双方合理预期,并影响合同履行:
条款一:XX费包干,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风险:政策变化、工程变更等可能造成相应成本大幅变化。
条款二: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的价格一律不予调差。
风险:政策、市场变化等可能引起人材机价格大幅波动。
条款三: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仅顺延工期,不予任何经济赔偿。
风险:工期延误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成本大幅增加。
条款四:发包人原因造成项目资金不能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应筹措资金继续施工,且不得因此停工。
风险:发包人拖欠支付合同款项,造成承包人资金成本巨大。
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中标通知书时承诺。一旦要约和承诺成立,合同也就成立,就应该按要约和承诺签订合同。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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