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2-30
不被自己所爱的人爱,只能说是个局外人,而第三者是跟一个人有一段感情,而那个人也和另外一个人也有蛮深的感情,但是不管谁来得早,最终他(她)心里面最在乎的那个人,就是他(她)的爱人,剩下的那个就是第三者.
如果做了第三者,学会成全,是一种宽容,人的情感也会升华;而如果只是一味埋怨不能和他(她)在一起,那么就是一种悲哀了,因为心中放不下那份情,于已于人,都是很累的,试着换一种感激的心态去面对那份感情,你们的相识到相恋,是上天赐的一种缘分,而且你们也曾经有过那么快乐的时光,相对于别人来说,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遇到过自己所爱的人,所以你是幸运的.
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他,像一个认识很久的老朋友,你们曾经是恋人,但是恋人却没有像你们现在坦荡地对待对方,因为了解并且已经没有那份顾虑了.
第3个回答 2020-12-19
法律定义
“第三者”的概念,被中国社会和法律赋予特定的含义,始于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刚刚改革开放,西方的性解放观念开始涌入中国,一些受到这种思想影响的人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第四次民事审判会议,最后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它第一次在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第三者”的概念和“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导致离婚纠纷,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对有过错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利益。直到现在,各级人民法院处理通奸姘居侵害他人婚姻家庭的行为,均是照此办理的。
学术定义
在学术界也存在对如何认定“第三者”有争议,但并未见明确对“第三者”的概念本身提出疑义的。有人建议将“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改为通奸姘居,但并未取得各界人士的公认。诚然,“第三者介入”行为,必须是通奸姘居的行为,而不是一般的婚外恋,但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主张把所有的通奸都认为是“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因此,“第三者”的概念在法律上,似乎已经特定化了。
民间定义
第三者是爱情小说及家庭伦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他(她)的角色有可能是陌生人或任何亲属、朋友。
有一些通俗杂志、媒体专以已婚或有稳定伴侣的名人有第三者,作为销量、收视的保证。名人包括政界及娱乐圈的明星,他们的婚外情最有戏剧性。有些有第三者的名人会被人质疑诚信,事件亦会演变成性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