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隔离时在酒店遭“警察”侵犯,警方是怎么通报的?

如题所述

2月2日,一条女子在河北沙河一家酒店隔离时遭“警察”人员性侵(未遂)”的消息从网上流传了出来,网友看到这个消息后纷纷表示震惊不已,很快大家对这则新闻就热烈的讨论了起来。

这则消息曝光出来之后,迅速引起了沙河市警方的注意。很快沙河市警方就发布出了通报称“网上流传的消息有部分不属实。”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呢?那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经过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范先生和妻子是入住在河北沙河馨之家宾馆的隔离人员,一天下午,范先生有事离开了房间,只剩下妻子一个人在房间里休息。正在妻子休息的时候,有一个自称民警的男子刷卡进入了范先生妻子的房间,这位自称民警的男子进入房间后,就想要对范先生的妻子动手动脚。

范先生的妻子抵死不从大喊大叫了起来,这才将男子给吓跑了。范先生回来以后便很快报了警,称自己的妻子在酒店里差一点儿被一名叫张某飞的民警性侵(未遂)。

沙河市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赶到了宾馆,然后迅速在宾馆展开了调查,而那名自称民警的张某飞也很快被抓捕归案。不过经过调查之后发现,那名自称民警的张某飞并非民警,而是这家宾馆的一个工作人员。

这就是事情的大概经过,所以网上传出女子在河北沙河一家酒店隔离时遭警察性侵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沙河市警方才迅速发布了通告对其中的不实信息辟谣。

现实生活中,像河北女子身上发生的事情并不少见,而女性一旦遭到性侵肯定会在身心上留下极大的创伤,所以为了避免更多的女性遭到不法分子的伤害,女性一旦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让坏人早一点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此也提醒广大的女性,外出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识别能力,社会上经常会有不法分子冒充民警等公职人员做些违法的事情,面对这些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有鉴别能力,千万不要听之任之。

同时,如果女性遭到不法分子的侵犯时,一定不要忘记大声呼救,首先在气势上震慑退那些流氓无赖,千万不要因为惧怕而屈服,否则只能任由不法分子为所欲为。

为了提高女性的自我防护能力,女性可以多学一些防身术,虽然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打倒不法分子,但在遭到侵犯的时候,也可以为自己制造更多的逃离想进的机会。总而言之,女性出门在外,一定要多加小心,和陌生异性接触更要打起12分的精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06

河北邢台一则女子在沙河一酒店隔离时遭自称警察人员入屋性侵的信息在网上流传。沙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网传消息部分不实,涉嫌强奸(未遂)的男子系宾馆员工,已被刑拘。

经调查:范某和其妻子系2021年1月8日在沙河市馨之家宾馆的隔离人员。范某报警称其妻子在宾馆内被一名叫张某飞的民警强奸(未遂)。接到报警后,该局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至该宾馆开展调查。经查,张某飞(男,34岁,沙河市人)系该宾馆工作人员,并非该局民警。目前,该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飞因涉嫌强奸(未遂)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延伸阅读:强奸罪的认定标准

现实生活中,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那么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

认定强奸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第2个回答  2021-02-06
这个人是宾馆的员工,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这些坏人实在是太过分了,居然还假冒警察。
第3个回答  2021-02-06
因为这件事情所带来的影响非常恶劣,因此该警方也已经被停职。
第4个回答  2021-02-06
警方通报犯罪嫌弃人为该酒店员工,他假冒警察对女子实施侵犯,警方已将他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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