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保障终身的,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且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均有“保险金申请 ”条款,在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保险金申请”条款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需要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主要包括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或手术证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
目前市场上有多款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基本上都是保障终身的,比如同方全球的康健一生多倍保、新华多倍保、太平的福禄倍至等。同方全球康健一生多倍保的特点如下:
1、重大疾病80种,最多赔付三次;轻症疾病28种,最多赔付三次;
2、重大疾病两次赔付间隔180天,属于行业首创,其他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两次赔付间隔都是365天;
3、保费便宜,例如0岁女孩购买50万的保费只有4150元,0岁男孩4850元。保费比很多重疾单词赔付的产品还要便宜一些。
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终身保障有两种形式,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
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人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一般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含有身故保险责任,因风险较大费率相对比较高。
扩展资料:
保险作用:抵御风险。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是不易治愈 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
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
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