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是加班到10点还没有任何报酬该该怎么办?

我朋友每天都要加班,规定5:30下班,可是每天得加到7点---10点,甚至更晚,早上规定7:50到,可是基本上以有活动为借口7:10就得到,没有周末,没有报酬,平常迟到1元/分钟,活动期间50元/分钟,美其名曰:募捐!!
我要投诉,应该注意什么,要怎么走手续?

第1个回答  2008-12-07
找工会与单位协商,
或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是劳动局)请求解决。
第2个回答  2008-12-07
劳动法加班规定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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