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公章是指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二、行政公章的使用流程: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三、合同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四、合同章的特点: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