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大学里的宿舍开超市,不知合法否。然后在再各个宿舍楼开分店,这样搞大了,必然会收到那些在学校内开的商店的反对,他们向学校交钱,利益受到侵害啊。我想问一下 合法吗?不然给他们打官司。
这是不会违法的,但是有可能会违法校规。
我国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的,因此也就不存在违法不违反的行为,但是很多的学校是不允许学生在寝室开超市的,会认为这样不利于学习。如果学校规定不能开超市,最好还是不要开超市,比较在学校的目的是学习,不是赚钱。
超市的来源
最早产生于1930年的美国纽约。1930年8月,美国人迈克尔·库仑(MichaelCullen)在美国纽约州开设了第一家——金库仑联合商店。当时,美国正处在经济大危机时期,迈克尔·库仑根据他几十年食品经营经验精确设计了低价策略,并首创商品品种别定价方法。
他的平均毛利率只有9%,这和当时美国一般商店25-40%的毛利率相比是令人吃惊的。为了保证售价的低廉,必须做到进货价格的低廉,只有大量进货才能压低进价,迈克尔·库仑就以连锁的方式开设分号,建立起保证大量进货的销售系统,他首创了自助式销售方式,采取一次性集中结算。
不违法,但有可能会违反校规。
区分实质行政违法与形式行政违法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首先,从法律效力看,实质违法一般属无效行为,从该行为发生之时即没有法律效力,而形式违法一般属可撤销行为,它经有效补救可转化为有效行为;
其次,从法律后果看,实质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惩罚性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而形式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如撤销违法)。
扩展资料: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这一概念反映了行政违法的三大特征:
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3.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