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右脚踝骨折能否进行伤残鉴定,可定多少级

08年12月10号下午,我弟弟骑摩托车被货车撞倒,医院诊断为右脚踝骨折.请问各位专家,我弟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么?大概能评定为多少级.对方该如何赔偿

谢谢

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
法律分析
一般治疗终结后,需骨头长好,具体可咨询相关医生。1、交通事故中,手和脚关节部骨折,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约为十级。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交通事故造成踝骨骨折,伤残十级的标准是“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这个10%是怎么得出来的?下肢三个关节: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节,分别占下肢权重指数的0.6、0.28和0.12,踝关节的活动度一般在70度(以踝关节为轴心,脚底板可以上翘约20度,下翻约50度),鉴定时一般是以另一只未受伤的脚的踝关节活动度为参照标准,分别测出上翘(专业术语背屈)和下翻(专业术语跖屈)可活动度数,计算出背屈和跖屈的活动受限度的比例,再算出平均值,再乘上0.12的权重指数,得出的结果等于或大于10%,就构成十级伤残,达到20%就是九级伤残。 由于脚踝占整个下肢功能的比例较低,故一般的裸骨骨折治疗后,功能的丧失程度不能达到评残的标准.在有些地方,对骨折后进行了手术治疗并安装了内固定的,原则上可以评定为十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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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3
能是能 但是 伤残很难评到 踝关节的权重系数很低
10级的标准是“ 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而踝关节所占的权重系数是0.12, 这就意味着 除非你弟弟的踝关节基本是完全没有了活动功能,不然是评不到伤残的。但是可以去要点继续治疗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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