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了结婚登记申明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两寸近期的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有复婚或者是再婚情况的需要准备好离婚证。关于天津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天津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地居民);
3.离婚证(再婚、复婚)(内地居民);
4.法院生效司法文书(再婚、复婚)(内地居民);
5.配偶医学死亡证明(再婚);
6.军人证件(仅限军人);
7.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仅限军人);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二、天津民政局结婚地点(红桥区) 天津市红桥区西沽红桥北大街3号(原老五中对过)一楼大厅。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三、天津民政局结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天津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点是天津市红桥区西沽红桥北大街3号(原老五中对过)一楼大厅,申请这个业务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基本材料是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申明书,还有合影照片。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